声明

2024年04月25日惠州日报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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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和兴路地段(下称“龙光玖龙山花园”)已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9621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该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故在该项目建设完成交楼时,本公司已将上述人防地下室移交给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阳玖龙山分公司代为管理,待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则由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阳玖龙山分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与使用,该项目人防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特此声明。

惠州市惠和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