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包括四大类31个服务项目

2024年04月26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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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日前印发,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牵头责任单位等。清单中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社会优待等四大类31个服务项目,满满“干货”面向多类老年人,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

服务项目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和社会优待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省委办、省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23〕18号)提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照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其清单应包含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牵头起草《惠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有服务项目31项,其中物质帮助12项、照护服务12项、关爱服务3项、社会优待4项。

清单针对老年人养老急难愁盼问题,综合考虑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照护、心理、社会参与等共同、必要、基础的需求。如物质帮助包括: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每年为惠州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1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为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经民政部门认定并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参加惠州市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惠医保”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可按规定享受“惠医保”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比省清单新增2个服务项目

《广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有服务项目29项,对比省清单,我市清单有7处作了调整,包括新增项目2项(物质帮助)、表述调整5处。

“如果说省清单是‘必答题’,市里的清单就是自选题,我们结合惠州实际,新增了2个服务项目。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解决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有利于推动惠州加快建设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清单服务项目第16项“医疗救助”是我市新增项目。该服务事项是我市现行政策,根据《惠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纳入我市医疗救助对象的特困、低保、低收入等对象,可享受资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纳入医疗救助按规定予以救助。

清单服务项目第17项“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也是我市新增项目。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我市已经推行实施“惠医保”商业医疗保险,参加“惠医保”的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部分,可由“惠医保”保障,年度限额为医保政策内费用100万元、医保政策外费用100万元。

“清单明确了现阶段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范围、内容、标准、牵头责任单位,使各级政府机构对现阶段保障养老服务‘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有利于广大老年人对于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服务保障做到心中有底。”该负责人表示。

惠州日报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卢志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