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度假区乡镇纳管船舶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乡镇船舶管理规定,自登报之日起,对“惠东港口企渔0001”“惠东港口企游0001”等275艘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港口乡镇纳管船舶《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船牌、船号予以注销,上述船只应自行驶离港口辖区。详细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