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6月07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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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惠州市龙门美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就二、三、四期(南区、东区、中区)登报声明作出以下说明:架空、风井、排烟井、物业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梯间、通道、电信间、水泵房、加压送风机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地下车库出入口、电梯、电表房、设备间、湿式报警阀间、电信间、合用前室由于以上设施未参与分摊。其中架空、风井、排烟井、物业用房、梯间、通道、电信间、水泵房、加压送风机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地下车库出入口、电梯、电表房、设备间、湿式报警阀间、电信间、合用前室交全体业主管理,但因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现由龙门县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执行,我司现委托龙门县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发电机房、配电房、电表房交全体业主管理,但因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现由龙门县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房内的相关设备移交供电部门管理。

惠州市龙门美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