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06月13日惠州日报要闻
字号:T|T
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象岭村新楼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街道已依法受理侯祎祎、朱淑芬、朱任超、叶敏、胡凯程要求确认具有你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侯祎祎等五人申请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告知和征询意见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复意见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逾期不回复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你社自行承担。
我街道已在你村小组余庆楼公示栏及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前述调查函,并在惠阳区三和街道办网站公告。详细内容请前往公示栏查阅,或登录:http://www.huiyang.gov.cn/hzhyshjdb/gkmlpt/content/5/5282/post_5282029.html#8862查询。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三和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