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一法一工作专班”制度,有效提高立法攻坚能力和效率;建成全省首个地方立法公园,定期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6月13日,部分省(区、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会在惠州召开。记者现场了解到,自2015年5月惠州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至今出台了10部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惠州高质量发展。
突出人大主导,“领跑”立法全过程
回顾惠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历程,人大的主导地位贯穿每部法规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从开展立法调研收集民智、主导立法计划编制到协调法规起草、开展高质量审议,再到立法后评估等,人大全程“领跑”,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对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在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惠州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主导科学编制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立法工作“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此前,其他城市车辆开到惠州跨市偷倒垃圾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2021年,《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出台,明确禁止擅自跨市转移垃圾行为,为有效打击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执法依据。据市城管执法局统计数据,2023年,我市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跨市非法倾倒案件302宗、涉案运输车辆531辆。
为及时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有效提高立法攻坚能力和效率,市人大常委会还创新实施“一法一工作专班”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委、工委牵头,联合法规起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组成立法项目专班,制定立法项目实施计划,全程跟进立法项目,更好地凝聚各部门各方面的立法工作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工作专班高效推动了立法各环节的沟通和协调,为法规的出台按下“提速键”,“过去一年半时间内,惠州新出台了两部地方性法规,按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另外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正工作。”
为了开展高质量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增加具有立法相关专业背景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并组织立法培训及调研,持续提高审议环节的专业性和积极性,使立法审议更充分、更有效,努力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探索实践“小切口”“小快灵”精细立法
携犬出户应牵绳或装入犬笼、犬只伤害他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条例共31条,不设章节,直奔主题,就群众关心的养犬行为、携犬出户行为、禁止携犬进入区域等作出针对性规定,契合了人民群众的愿望。连日来,惠州多个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关于依法养犬的话题热度不减。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立。市人大常委会把为民立法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着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实践“小切口”“小快灵”的精细立法,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在法规立项环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化调查研究,挖掘立法需求,将群众关注度高、立法需求迫切的问题转化为立法储备项目,迄今已针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农村建房管理、极端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等问题开展了立法调研。
记者注意到,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在《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二审前,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惠州城市职业学院这两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各自优势,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110多条,最终有13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有5个。”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机关与民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除了能“自下而上”当好“传声筒”,收集民众意见,也能“自上而下”当好“解说员”,吸收引导基层群众参加讨论,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营造法律法规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持续扩展立法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到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推进立法智库体系建设,与惠州学院合作成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合作,探索拓宽地方立法人才培养模式和路径;确定市律师协会等20家地方立法协作单位,进一步拓宽专业机构有序参与本市地方立法的渠道;建成全省首个地方立法公园,定期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开展立法宣传,擦亮地方立法工作品牌。
惠州日报记者冯丽均 通讯员张艺子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