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勤交警对不戴头盔者进行宣教劝导。惠州日报记者哈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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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前面办点事,急急忙忙忘了戴头盔。”6月12日下午5时许,一男子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经过市区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会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处。当日,一场“摩电”大兵团整治行动在惠城区火热开展。
为全面加强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日常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摩电”通行秩序,惠州交警联合巡特警、派出所、街道办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行动重点对“摩电”车辆无牌无证、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或超员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也将依法依规处罚。
记者在市区三环南路与南岸路交会路口发现,经过长时间的宣传整治,大部分市民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能够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路口通行秩序较好,但仍出现个别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行动期间,执勤交警对出现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摩电”驾乘人员,现场采取扫码观看警示视频、将视频转发朋友圈等教育劝导方式,不仅最大限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也提高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期间,全市各交警大队将结合日常勤务安排,采取静态和动态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摩电”通行集中路段和交通违法高发点段进行整治。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全市“摩电”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行动现场,惠州交警开展了“摩电”交通安全宣教劝导行动。“摩电”驾乘人员出现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现场开展“三选一”教育劝导工作。在强化“摩电”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惠州交警还通过发布案例小视频、路面LED诱导屏等形式,广泛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摩电”驾乘人员的守法意识。
惠州交警提醒,“摩电”驾驶人要牢记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逆行、不超员、守法规、平安行,乘坐人也要戴好安全头盔,共建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