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6月1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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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遗失声明

△惠东县优成教育培训中心遗失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证号:教民244132372021249,声明作废。

个人遗失声明

△张柳遗失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麦迪新村S6栋15-101房及36号杂物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47.97平方米,声明作废。

△陈馥遗失人民警察证,警号为:091926,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