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家庭不清楚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服务机构建设进展缓慢、婴幼儿照护服务缺少指导……近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通过明察暗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婴幼儿托育机构等形式,对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调研显示,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有托育机构538家,可提供托位32199个。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了相关建议。
建议发展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负责人介绍,调研组近期深入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调研,结合明察暗访与实地交流,真实反映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查找当前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构建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好像有听过,但没有见过,不知道哪里有这个服务。”市民陈纯慧的小孩刚好两岁,她和丈夫日常要工作,希望能清楚了解婴幼儿照护服务,才能将孩子放心送往婴幼儿照护机构。
“信息获取不对称,托育机构未能满足需求。”调研组认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有的家庭不清楚有婴幼儿照护服务,家长对民办或社会办机构是否开展托育服务及托位多少等信息并不清楚。
调研组建议,加大婴幼儿照护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发布婴幼儿照护信息,提供相关工作指引,让家庭照护需求及时得到满足,让孩子在良好的集体环境中健康成长。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创新发展日托、半日托、小时托、临时托等多元服务供给模式,满足不同人群市场化需求。同时,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托育市场增加供给总量,推动政府积极参与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逐步探索“公建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公民合营”等多种托育服务。
推进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
根据《惠州市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在每个县(区)托育服务需求大且有公共服务设施的社区,完成设置1家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中心。目前已有6个县(区)完成选址工作。
“综合服务机构建设进展缓慢,重视程度不足。”调研组发现,部分县(区)觉得社区普惠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需协调部门多,手续繁琐,建设进展缓慢。
调研组建议,加大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力度,推动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予以保障,对新建商住小区或城乡社区建设改造,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提供一批普惠性托位。
调研组建议,推进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扩大社区照护服务受益面,提振广大家庭生育欲望,为改善我市人口结构,激发我市人口可持续优质发展注入新活力。
支持幼儿园同步开设婴幼儿托班
记者了解到,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联合草拟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市发改局规范了市级公办幼儿园托班托育收费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惠州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为孩子们提供照护服务和管理,让低龄幼儿实现提前入园,缓解双职工家庭的育儿压力。
目前惠州已有部分幼儿园开设托班,为2至3岁幼儿提供托管服务。
“进一步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促进政府、社会、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起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培训体系,进一步增强机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调研组建议,构建托幼一体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综合考虑我市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支持幼儿园同步开设婴幼儿托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提高收托能力,降低托育成本,减轻托育家庭经济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推动用人单位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目前已有8家公立医院开展福利托育服务。调研组建议拓展托育服务功能,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服务。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谢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