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胡汉明、广东明翔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明润塑胶花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惠州市明润塑胶花工艺制品厂)等案,本院已对惠州市惠城区冰塘村委小塘组60号明翔工业园提取租金2943261.42元作出《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若有异议,见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联系方式: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朱法官,13556280889。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