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法治书屋开展暑期系列普法活动

书香+“法味”浸润心灵

2024年07月16日惠州日报博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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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书屋+剧情说法”普法活动在华泓社区举行。

“法治书屋+剧情说法”普法活动在华泓社区举行。

日前,博罗县司法局联合罗阳街道华泓社区在华泓社区法治书屋开展以“法治书屋+剧情说法”为主题的“法润村居”系列普法活动,通过轻松、诙谐的剧情演绎,生动形象地向正在过暑假的青少年讲述法治故事,传递法治能量。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县司法局以暑期为契机,在全县各法治书屋组织开展“法润村居”系列普法活动之“法治书屋+主题普法”活动,将全民阅读和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让书香夹着“法味”浸润心灵,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进步青年。

普法小使者“入戏”说法

“我以前是太懦弱了,我就是害怕被报复,这样只会助长他们的恶势力。”

“是的,尤其你还是初中生,更要学会保护自己……”

7月9日,第一届博罗县普法小使者在罗阳街道华泓社区法治书屋演绎由县司法局打造的音频普法剧场《“董”法奇遇记之法护“少年的你”》,通过轻松、诙谐的剧情表演,为青少年送去快乐的同时,也为他们的暑期生活增添了学法的充实。这是县司法局联合华泓社区共同开展的以“法治书屋+剧情说法”为主题的“法润村居”系列普法活动。

在剧情演绎后,县司法局普法志愿者通过画外音的方式,为在场人员讲解、分析剧情涉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法律知识。华泓社区“法律明白人”还通过互动抢答的方式,让现场小朋友在激烈的竞答中加深对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认识。而后,参加活动的青少年还一起参观了法治书屋,在书香中感受法治的力量。

7月8日,博罗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和罗阳街道观背村在县平安之家的法治书吧开展以“法治书屋+书签蕴法治”为主题的“法润村居”普法活动,通过书法与阅读相结合,让大家在书香的浸润中学习法律知识。

活动中,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杨小青以“灋”的读写、结构及含义为切入口,围绕法律的起源、作用详细讲解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及强制报告制度有关内容。县司法局普法志愿者引导参与者选取反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主题,用画笔描绘独一无二的“法治书签”。

只见大家灵活运用画笔、颜料、彩纸等,在书签上画出法槌、天平、法律书籍等具有法治色彩的图案,并配上了简洁明了的法治金句文案,生动地呈现出一枚枚蕴含趣味性、教育性、实用性的“法治书签”。寓教于乐的形式传播了阳光积极的法治理念,更好地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

巧解法治成语,“细嚼”法律条例

7月5日,县司法局、石坝司法所、三嘉村联合在石坝镇三嘉村法治书屋开展以“法治书屋+说法写法”为主题的“法润村居”普法活动。

活动结合案例,宣讲“强制报告制度”中需要报告的情形,增强在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关注,让家长更深入地了解未成人保护知识及其预防措施。三嘉村法律顾问刘小婵律师引导小朋友选取法治书屋中自己最感兴趣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书籍阅读,并写下喜欢的法治词语或想要咨询的法律问题,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耐心解答小朋友的疑虑。引导小朋友利用暑期多到法治书屋阅读法律书籍,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带领家长、亲朋好友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教育指引更多未成年人知法、学法、守法。

学成语,明法理,严守法,不违律。7月4日,县司法局联合泰美司法所在泰美镇车村村农家书屋开展以“法治书屋+成语学法”为主题的“法润村居”普法活动。

活动聚焦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塑造,改变传统的法条解读普法模式,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从现代法律思维与视角,通过引用典故、解释词义以及解读相关法律知识的方式,现场剖析“约法三章”“招摇撞骗”“顺手牵羊”“目无三尺”“法不容情”等成语。同时,结合真实案例,让在场人员深入学习蕴含其中的有关诈骗、盗窃、赌博等法律条款,让广大未成年人在学习成语知识的过程中,“细嚼”法律条例,“慢咽”专业解读,收获法律新知。

据了解,“法治书屋+主题普法”活动是博罗县司法局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缩影。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抓手,以“法治+游戏”“法治+电影”“法治+非遗”等青少年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寓教于乐地向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不断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屏障。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开展民法典进校、防范校园欺凌、开学法治第一课等主题活动40场次。

接下来,该局将以“一园一基地两阵地”(法治文化公园,禁毒教育基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青少年法治宣传阵地)+“全媒体、全天候、全覆盖”的法治宣传全矩阵为引领,结合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法治需求,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以法之名,护“未”成长。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杨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