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4年07月19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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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加快推进惠阳区2023年度第二、四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用东风村梅湖、西一、散屋村小组地段234.9195亩集体土地。上述批次用地范围内的地坟、阴城、金埕等坟主,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东风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752-3339016)、新圩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2-3333062)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