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场公告
2024年07月20日惠州日报要闻
字号:T|T
我司作为土地权属人,近期拟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上洞管理区书房下村地段,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1357号的土地,具体范围为:惠南大道以东、三栋路以西、宏达路以南、惠州市红帽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北,进行喷洒农药、施放除草(树)剂、消杀、填土等工作。上述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天内自行清场,如不及时清场,则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每月5元/平方米向我司缴交地租,如在本公告期满不清场、不交租的,造成树木、草坪、牲畜、家禽、设施、设备、人员等一切损失、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惠州市新鸿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