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7月31日惠州日报广告
字号:T|T
△惠州市勤盛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4413810069431)、财务专用章(编号:№4413810069432)、发票专用章(编号:№4413810069434)各一枚,声明作废。
△惠州大亚湾由马探案桌游馆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惠州市惠阳区城市排水所(原惠州市惠阳区给排水管理所)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惠州市开元东泰实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个人遗失声明
△刘卫(惠州市勤盛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法人)遗失私章(编号:№4413810069433)一枚,声明作废。
△陈照鹏、赖中南遗失园洲镇阵村村曾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收款收据一份,收据编号:7017346,(土名:下山头、仓背底)20亩地承包押金,收据日期:2021年3月1日,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声明作废。
协查通报
惠城公刑[无名尸]协字(2024)第4号
2024年5月15日15时58分许,我所接110指令,在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住润电子厂附近一废弃房屋有群众报警发现一具无名尸。
经法医检验:该具无名尸为男性,已高度腐败,尸长:172.0cm,发长:6cm,尸体具体特征:上身穿着绿色T恤一件,下身着黑色内裤一条,赤足。
现拟对该无名尸进行登报协查,各地如有上述相关情况,请即与惠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或汝湖派出所联系。
联系人:许志勇 周远航
联系电话:0752-2790729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