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8月07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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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投资建设的富华新城小区(二期)项目中人防地下室配套设施面积共计3319.07平方米,已通过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我司现将小区二期人防地下室配套设施面积共计3319.07平方米移交给全体业主,鉴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我司将上述人防地下室配套设施统一移交给博罗县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声明的公共场所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博罗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