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的港龙紫誉华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3810.55平方米)是建筑区规划内公共设施,按有关规定交由全体业主使用。现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江苏港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声明的公共场所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璞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