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9月09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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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红树景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2017.47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惠州市永高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特此声明。

惠州市富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