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09月24日惠州日报广告
字号:T|T
我司开发建设了南湖明珠花园小区,于2007年-2015年期间,与原麦地路4-13号的业主签署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或《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因种种原因,目前拆迁工作搁置,剩余部分房屋无法依约进行拆除。经排查,涉及48户(具体如下表)签订协议后房屋未拆除,我司已按协议书完成了(补偿货币或置换房屋)工作。当年为了加快工作进度且不影响业主们重新购置房屋申报减免税等原因,办理了上述原房产证的注销登记。鉴于房屋并未拆除,我司已按拆迁协议对业主们完成了补偿义务,现我司决定依据协议书的内容主张获得上述房屋所有权的权利。请上述48户业主一同前往不动产部门共同申请办理恢复房屋登记有效的状态并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我司名下的手续。请涉及该事项的业主在30日内速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电话:13829911599
特此公告。
粤欣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