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10月12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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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中洲天御花园三期商住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人防车位10,058.29㎡、公共架空空间1,965.76㎡、风井60.13㎡、消防井37.15㎡、消防控制室58.39㎡、物业用房279.65㎡、人防报警间16.74㎡、管井2.61㎡、公共厕所80.48㎡、设备用房2,961.52㎡、梯间182.65㎡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使用权和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于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所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大丰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