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

2024年10月16日惠州日报龙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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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十五条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根据《条例》规定,惠州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应当包括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通过养犬管理服务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布。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根据惠州公布的烈性犬名录,涵盖西藏獒犬、比特斗牛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德国牧羊犬等40个犬种。《条例》明确,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一般管理区内,烈性犬应当圈养或者拴养,因免疫、诊疗等原因确需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近日,龙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划定了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具体如下:

以下重点管理区禁养烈性犬

一、龙城街道

北至迎宾大道,南至迎宾大道与工业一路相交,西至龙门中学,东至臻德实验学校。

二、平陵街道

北至平陵育英幼儿园,南至阳平路,西至迎宾大道与工业一路相交,东至迎宾大道。

三、永汉镇

北至永新路,南至增龙路,西至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汉市场监管所,东至依云四季温泉与新增龙公路相交。

四、麻榨镇

北至增江,南至龙学路,西至龙凤路,东至麻榨中学与Y104线相交。

五、龙华镇

1.镇中心:北至龙华文化广场,南至龙华镇农贸综合市场,西至G355线,东至增龙路。

2.沙迳社区:北至G355线,南至瑞香路,西至G355线与高沙村党群服务中心相交,东至中国石化加油站与G355线相交。

六、龙江镇

1.镇中心:北至广尾村,南至龙江路于龙江中心小学相交,西至西门横街与西门街交界,东至X224。

2.路溪社区:北至商业街与218县道交界处,南至商业街,西至文化广场,东至商业街与Y156交界处。

七、龙田镇

1.镇中心:北至佳兆业(龙田)中心幼儿园,南至龙新路,东至龙新路与佳兆业(龙田)中心幼儿园相交。

2.国道沿线:北至龙新路与高速路入口相交,西至龙新路,南至龙新路与龙门中学初中部入口相交,东至龙门中学初中部。

八、蓝田瑶族乡

北至蓝田桥,南至龙新路,西至蓝田民族中学,东至金瑶华府。

九、地派镇

北至高明路与地派温泉森林度假村相交,南至龙塘公路,西至龙塘公路与地派人民政府相交,东至高明路与地派卫生院交界处。

十、龙潭镇

1.镇中心:北至左潭学校与龙潭公路相交,南至222县道交界处,西至左潭旧街与前进路交界处,东至龙潭公路222县道相交。

2.铁岗社区:北至永丰路,南至铁岗河,西至铁岗新屋村党群服务中心,东至龙潭镇铁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十一、南昆山生态旅游区

北至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党群服务中心,南至新城路,西至西坑路,东至迎宾路与新城路交界。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