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4年10月24日惠州日报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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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横沥镇潭头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镇政府拟依法对横沥镇潭头村大窑坑的集体土地实施开发利用,请潭头村大窑坑范围内及周边的地坟、金埕、阴城等坟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带齐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横沥镇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办理迁坟补偿登记事宜,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充暂行办法》(惠府【2021】27号)文件执行,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无主坟处理,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特此通告。 联系人:翟腾星 电话:3183609
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