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年10月26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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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3破19-2号

2020年12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惠州市大亚湾金穗实业发展总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大亚湾金穗实业发展总公司生产资料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惠州市大亚湾金穗实业发展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0月16日裁定宣告惠州市大亚湾金穗实业发展总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大亚湾金穗实业发展总公司生产资料分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