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门县龙田镇旧梁村湴湖塘村民小组利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盘活闲置农房发展民宿。
农村土地综合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一环、推动“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近日,记者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由广东省委改革办组织遴选的《全省基层推进“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典型案例》第三批10个“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典型案例发布,惠州市惠东县、龙门县2个案例成功入选。
案例
聚焦“三块地”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创新经验
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省委改革办向全省征集一批改革典型案例,从中选出40个典型案例,分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化民生领域改革、激励干部群众投身“百千万工程”等4个主题,每批10个案例逐批公开发布。
记者看到,第三批发布的主题为“农村土地综合改革”,10个典型案例来自深圳、珠海、佛山、梅州、惠州、中山、阳江、湛江、清远等地,其中惠州两个,分别在惠东县和龙门县,主题分别为“惠东县积极破解‘谁来种’‘怎么种’‘种什么’难题,推动‘撂荒地’变‘希望田’”和“龙门县守正创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
“在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改革、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方面,惠州探索出了自己的创新经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东和龙门的典型案例,聚焦“三块地”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关键任务,在耕地集约流转、撂荒地整治、破解低效工业用地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推动土地资源要素流动、空间布局优化,助力“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保障。
惠东
解决三个问题 让撂荒地变希望田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推动撂荒耕地复耕是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手段。
惠东县围绕推动解决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谁来种”“怎么种”“种什么”问题,深入探索适合本地撂荒地整治的实践路径。
耕地零散、村民种植意愿不高历来是撂荒地整治的难题,如何鼓励企业、种植户积极参与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智慧。
对此,惠东完善责任机制,夯实撂荒地治理的主体责任,并建立激励奖补机制,极大提高了农民复耕复种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引入企业参与认耕认种,共同推动撂荒地的有效利用,形成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解决“谁来种”问题。
引得企业进来,还要确保种得好。惠东采取村企合作共建的方式,进行撂荒耕地流转或提供生产托管服务,并积极引导镇属国企参与耕地集约流转以及耕作运营等工作,以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利用。
在选种方面,依据当地气候与土壤条件,惠东还精选优势良种,确保增产增收,利用先进技术改良盐碱地,成功复耕255亩撂荒地,发挥特色优势,提升撂荒耕地整治的效益,推动农产品高产绿色发展。
数据统计,2023年以来,惠东全县已成功实现6742.6亩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
龙门
宅基地“三权分置”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住房是农民当前主要的宅基地利用需求,但一些地区面临着无地可批的难题,新增住房刚需无法通过“宅基地无偿分配”予以满足,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基础探索多元化住房保障机制成为破题关键。
作为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龙门县围绕“一健全两完善四探索”七项改革任务,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分批推进全县156个村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有效实现形式,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农村乱建房、一户多宅现象得到根本遏制,新建农房风貌管控到位、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
针对农村居民点“多、散、乱”的问题,龙门探索宅基地退出的统一再分配保障机制、地票制保留资格权、外出人员祖宅换新房、整合宅基地资源联合建房、以土地置换落实宅基地资格权等做法,保障农民权益,实现户有所居;探索四种宅基地退出机制及宅基地流转机制、有偿使用制度,有效盘活宅基地资源。
目前,通过宅基地四种退出机制、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有偿使用制度和流转机制,龙门全县已退出宅基地5680宗,86户农户获得贷款,收取有偿使用费156.35万元,流转地6127宗,每年村集体和农户增加收入1200万元。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邹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