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11月14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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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佳兆业壹号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人防地下室5392平方米、厕所100.33平方米、梯间985.17平方米、过道门廊937.0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及水房电房机房等设备用房1804.3平方米、风井181.45平方米、烟道烟井58.3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11.45平方米、架空层724.9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共10595平方米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使用权和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鉴于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收益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金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