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城区人民法院小金口法庭庭长邓茂军、案件主审法官万意莉以及书记员、法警等,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小金口几米产业园,就一起涉及劳动争议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产业园内近20家企业的法务、人事等约50名劳动者代表旁听庭审。
企业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参保
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劳动者因病产生医疗费、由于未购买社保而无法报销的损失如何承担,以及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因病无法返岗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展开辩论。
庭审结束后,邓茂军结合本案,为现场旁听人员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以上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的约定而免除。所以,企业应当在劳动者入职时及时为劳动者参保,劳动者也应当监督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情况,避免引发争议和纠纷。
“旁听了此次庭审,我受益颇多,尤其在劳动关系、人事管理方面给予我很大启发,例如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工资发放凭证、高温补贴、社保购买等工作环节,我们企业都要严格遵守劳动法。”易倍新能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李小姐说。
司法审判+普法宣传延伸审判职能
巡回法庭走进产业园,既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又是延伸审判职能、以案释法、扩大普法宣传面的生动实践。
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理念,惠城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作用。“今天我们到几米工业园区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巡回法庭活动,同时邀请园区内的企业用工代表和劳动者代表进行旁听,目的是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法用工务工观念,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风险。”万意莉说。
广东普罗米修(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群是此案件原告辩护律师,她向广大劳动者及其企业提出建议:“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入职过程中,应准备完善的文件,并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有明确的共识,以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同时,劳动者在入职时,应清楚了解合同中关于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
接下来,惠城区人民法院将以巡回审判为基点,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以更饱满的政治责任感、更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更优良的作风能力,做实做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惠州日报记者叶文青 通讯员黄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