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统一开发利用回拨地,建设厂房、市场、农民公寓等物业设施,通过物业出租每年获得稳定收益,2023年集体收入6000多万元……日前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调研报告,2023年末,全市1043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100%超过10万元,其中收入20万元以上的793个。会议提出,要多措并举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动能。
实践
全市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纳入“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镇村干部、问卷调查等形式,每个县(区)选取至少10个村,深入调研其资源资产状况及利用、发展模式、存在问题及今后发展思路。
“探索盘活闲置资产、组建强村公司等多元化途径,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扎实成效。”调研组负责人介绍,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由经营收入、发包及上缴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五部分构成。近年来,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我市坚持“输血”与“造血”功能并重,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单位挂钩帮扶、企业帮扶、工业反哺等举措,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实现全市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的目标。
惠城区汝湖镇成立镇级国有公司,统筹流转仍北村、仍西村辖区内低效利用的旱地、鱼塘,发展光伏产业和观赏鱼养殖业,推动村集体收入从20多万元增加至100万元以上;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集体牵头组织村民以闲置农房、宅基地入股方式,与碧桂园合作开发“凤悦·良井原乡”乡村文旅项目,每年增加村、组两级集体收入50多万元;龙门县永汉镇推动辖区各行政村以村经济联合社名义成立法人独资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社会化服务等各种有偿服务,推动该镇22个村全部实现村集体收入超过10万元……
根据实地调研,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经多年实践探索出6种成功模式: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物业经营型、资本运营型、居间服务型、抱团发展型。
瓶颈
缺少多元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
“我市村级集体经济整体水平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发展模式粗放、单一,可持续发展能力弱。”调研组认为,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虽然已探索出6种成功模式,但调研情况显示,收入前5名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依托工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土地征收等途径增加了较多的集体资产,随着政策的调整,这种模式已不可复制。当前,我市部分村以发包出租土地、山塘等粗放型发展增加收入,“整村运营”“股份合作”“居间服务”“抱团发展”等新模式运用并不多,缺少多元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
调研发现,很多村资源资产核查不彻底,仍存在资产底数不清、登记不完善、数字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不规范合同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多年来大量村集体资源资产长期闲置沉睡,没有有效盘活和利用,这是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其次是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办法不多。比如,惠东县154栋闲置农村校舍由于权属不清等均未盘活或利用,一些问题合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不到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调研组负责人介绍,由于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激发村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缺乏科学的考核和监督管理机制来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村集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
建言
鼓励探索多方式实现“抱团”发展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多措并举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提出,要加强“领头雁”和村“两委”班子建设等,探索“党建+产业”“党建+项目”等新模式,加强与供销社、国企、社会投资等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通过建立供销农场,实现村集体、农户与供销社优势互补、联动多赢。同时,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他们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共同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和管理。
在发展巩固好现有6种成功模式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建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不断深入探索和实践,如鼓励成立县(区)、镇联合发展平台,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辖区内集体资源、资产、项目、资金等要素,通过开展村与村、村与国企等主体合作,联合发展“飞地”经济,形成的产权及产生的收益明晰到村级集体。村集体之间通过入股联合、项目开发、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抱团”发展,确保资源效益最大化。
“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要研究出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建议,健全考核激励机制,鼓励探索推行村干部“基础报酬+村集体经济奖励”待遇机制,把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个人利益挂钩。运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做好农村资源资产转让、出租、入股等流转交易服务,有效促进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经营权的规范流动,实现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收益最大化。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郭敏 通讯员杨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