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裁定受理的债务人惠州市骏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惠州市骏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20日宣告惠州市骏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