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

2024年12月12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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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将位于吉隆镇吉联村地段14726.1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吉隆镇吉联村吉水西一经济合作社,作为村民留用地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2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吉隆镇吉联村吉水西一经济合作社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联系电话:0752-8822824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县自然资源局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