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5年02月13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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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我公司惠州市大亚湾瑞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惠州市大亚湾澳头街道黄鱼涌村田澳背综合楼2号从事生产经营检测过程中,对车辆(粤L5223G)排气污染物检测时,换挡过程中出现瞬时冒黑烟现象且目视可见的情况下,出具了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报告(报告编号:441300702403201011592509),同时对车辆(粤L5223G)车主收取了455元人民币的检测服务费,上述行为涉嫌在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时出具了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因我司管理的疏忽,在柴油车尾气排放检测过程时未按规范在车辆后方安排一名尾气观察员进行排气检验全过程的肉眼目视观察把关,导致在检验过程中瞬时排放出现的黑烟,车上的引车员无法及时观察得到,最终误以设备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为准而进行了数据的采集上传。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从执法人员检查翌日起,在每一台柴油车进行尾气排放检验时后方都会安排有尾气观察员进行检测全过程的目视观察,进行第一层把关,如遇检测报告出具后发现烟度数值偏高但报告判定合格的柴油车辆,技术员或负责人都会调取该车的尾气排放检测全过程视频进行回看回放,确保第二层把关,如双层把关确保无黑烟排出且报告合格后才进行数据的采集上传。另外轻柴03线的检测区域地面也马上作出了整改措施,从原先的水泥地面改为了天蓝色浅色的环氧地坪漆地面,确保柴油车在上线过程中如有黑烟的排出能与地面颜色产生较强的差异化,保障监管部门对视频回放检查的便利性,及表明我司对杜绝黑烟车的决心,也便于进一步提高尾气观察员的目视比对准确性。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全体员工要在相关主管部门和各界群众的监督指导下,规范操作、忠于职守、为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定义务;

三、公司将自上而下落实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检测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检验检测标准,确保每辆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

四、履行检验检测机构环保社会职责,竭力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惠州市大亚湾瑞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