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5年02月21日惠州日报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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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我公司在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寮龙海二路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检测人员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整改以对照法规条文(GB3847的8.2.2和HJ1237的7.5),翻看录像查阅纸质检测报告文档等方式展开,通过加强接车源头把关,外观检验把控,检测线上跟踪观察,授权签字人进行检测质量审核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测标准,规范操作,如实签发来检车辆的检验报告单,如实反映车辆的排放数值。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惠州市慧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