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惠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2月21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02月22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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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惠州市2025年预算草案。会议期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力加强收入组织,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倾力保民生兜底线,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税收收入下滑,部分县(区)财政平稳运行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收入质量亟需改善,部分县(区)非税收入占比偏高;政府债务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等。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务实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25年预算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工作要求,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注重协调匹配,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重点支出安排适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5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务实可行。建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收入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争取国家、省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统筹用好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和省各领域促发展类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持续保障“两重”项目建设和“两新”政策实施,进一步促消费、扩投资、增后劲。科学有效应对财政收入组织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确保财政运行平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会监督,坚持不懈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二)优化支出结构,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聚焦市委主要工作部署,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着力支持纵深推进新阶段大湾区建设,加快构建大湾区东部枢纽门户;着力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全球石化产业高地、国内一流数字产业基地,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人工智能、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和低空经济、蓝色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综合竞争力;着力支持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持续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支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推进绿美惠州生态建设;着力支持民生保障和改善,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财政资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作用。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绩效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基础。全面实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原则,推动零基预算与绩效预算融合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坚持“花钱必问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加大力度保持县区财政平稳运行,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四)防范债务风险,守牢安全底线。持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更好统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抢抓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两个扩围”政策契机,推进专项债券用于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等政策落地。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切实保障债券的本息偿付,进一步完善债券项目全周期、全过程的穿透式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政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债务管理情况的规定。监督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持续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