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惠州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5年02月24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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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袁畅 通讯员惠巡办)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市委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的方式进行。市委第一至六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七巡察组向7个县(区)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通报了“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指出了本轮巡察发现的七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力度不足,履行职能职责有偏差;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严的氛围尚未全面巩固;三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四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力,部分问题改了又犯;五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有短板;六是深化司法改革落实不到位,司法为民有欠缺;七是落实“百千万工程”力度不平衡,存在不同程度的薄弱环节。

反馈强调,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政治检验,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正确方向,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本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从严从实从细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把手”要负首责、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建立一批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要着力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聚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把巡察工作与省委赋予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的使命任务贯通融合起来,推动解决行业领域深层次问题,以高质量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向治理效能转化、释放;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防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一阵风”“走过场”,深刻理解把握巡察整改落实阶段性和常态化的关系,严格落实“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责任要落实、制度要完善”整改要求,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继续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推动真改实改改到位,强化巡察整改的问责执行,让监督和纪律“长牙”“带电”。巡察机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全周期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各级各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动态调研和分析研判,协同合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