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5年03月04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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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发布的预公告,为确保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需对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含骨坛)进行迁移,现将位于项目范围内的坟墓(含骨坛)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位于赤石街道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坟墓(含骨坛)均需迁移。

二、迁坟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

三、迁坟有关事项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含骨坛)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权利凭证等证件到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土地整备现场指挥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深汕大道赤石段590号7栋)办理坟墓(含骨坛)登记、补偿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坟墓(含骨坛)迁移工作。逾期未登记或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处理,由赤石办事处统一组织迁移。

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一切人员在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新建、抢建坟墓(含骨坛),否则一律按无主坟处理;对伪造坟墓(含骨坛)、骗取国家迁坟补偿款或冒名认领坟墓(含骨坛)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无理取闹,故意阻挠、妨碍迁坟工作,辱骂、殴打执行公务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同志,13802255139 洪同志,15089294868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