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租赁关系及收回租赁物通知书

2025年05月07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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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晟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我双方于2022年4月12日签署《厂房宿舍租赁合同》,承租我司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的园区厂房B栋,你方2024年8月起至2025年2月欠缴租金水电费用合计1215749.66元,经多次催收未果且无法联系,根据合同约定,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你方拖欠租金行为已达成解除合同条件,即日起正式终止你我双方所签署的《厂房宿舍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你方承担。请你方在合同终止后15天内搬空厂房内所有物品,逾期将由我方处置。同时我方将继续追讨拖欠的租金、水电费用及违约金。

特此通知。

惠州市正邦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