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会公众的道歉书

2025年06月07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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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危害了消费者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本人郑重向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此次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本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未能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已采取切实措施整改,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再次向受到影响的消费者及社会公众表示深深的歉意,恳请大家的谅解。

特此致歉。

道歉人:张雪芬、钟新毅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