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2025年06月28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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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5)粤1302民特35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裁定,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马庄村委会与张新毅于2011年11月11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书》已于2025年6月1日解除,租赁合同关系终止,该合同所涉的租赁物业【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马庄村委会的A栋、B栋房屋(权属证号:441302200910233号、惠府国用(2005)第13020900074号)及附带建筑和相关场地(含A栋地下负1、负2层及地上、左右侧及后院停车场,即原经营荷塘风韵大酒店所用房屋即其他物业、设施】自2025年6月15日起返还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马庄村委会。

据此,本村委会声明:我村已通知上述物业原租用者按生效裁定确定的时间搬离,与此有关或存在利害关系的相关主体请依法处理相关事务,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后果与我村无关。

声明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马庄村民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