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到每一位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也是最紧迫的民生工程。7月11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04年起,我市累计投入32.8亿元先后开展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等6个阶段项目建设,实现1043个行政村、9981个自然村供水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农村老百姓基本用上了自来水,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全市建成500宗农村供水工程
“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镇村干部和农户、问卷调查、现场抽检等方式,对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余瑞芳介绍,截至目前,全市辖区范围内已建成500宗农村供水工程,行政村、自然村自来水覆盖率达100%,全市已初步形成以规模化水厂为主、小型供水工程为辅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体系。
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和运维情况方面,建立健全了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服务机构,修订印发了《惠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了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保障。2019年以来,全市继续投入约5.45亿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管网升级改造、水质督查检测、运行管理维护等,努力让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推行县域统管,提升农村供水管护水平。”余瑞芳介绍,我市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方式渐进推进,已实现县域统管覆盖农村人口从2022年底的51%提升至目前84.6%的较高水平,其中,惠城区、惠阳区、仲恺区农村供水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数据显示,近3年来,我市“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水质未列入检测范围。2022年至2024年抽检农村生活饮用水末梢水合格率均超省目标。
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2022年以来,市人大代表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高度关注,提出意见建议13件,集中在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建设、水质问题、水厂扩建、管网改造、水量不足等方面。
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农村供水工程数量多、规模小、点散线长,建设标准偏低,在水质处理、管网铺设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难以满足稳定的供水需求。如惠阳区秋长街道官山、双田村供水工程,博罗县柏塘镇低陂供水工程等此类问题比较突出。早期建成的供水工程管道老化破损严重,水泵、电机等设备因老化导致故障频繁,影响正常供水。如惠东县铁涌镇大岭背村供水管道老化严重,漏水和爆管问题频发,212户1000余人得不到稳定供水保障。
“一些农村地区的水源受季节性影响大,在枯水期水量不足,影响供水保证率,这类情况山区村比较突出。如惠东县黄埠镇今年5月下旬出现用水断供问题,原因就是持续干旱造成该镇供水的水库蓄水量严重不足。”调研组发现,由于财力紧张,部分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受到制约,如惠东县、龙门县规模化覆盖率分别为85.7%、83.5%。
在运营管护上,我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现状有专业供水企业运行、个人承包经营、村委会代管等多种管理模式,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低,管理不到位,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还存在水质监管不够到位,部分村民对有偿用水存在抵触意识。部分村民因长期免费或低价用水,对规模化水厂建成后须缴交或增加水费存在抵触意识等问题。
推进小型农村供水项目整合归并提升
“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为出发点,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组织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照全省农村供水“三同五化”目标要求,结合人大代表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重点排查早期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不高、管网老化、工程管护不到位等情况,推进小型农村供水项目的整合归并提升。
在资金投入、推进规模化发展上,市、县(区)要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多元投入的农村供水投入机制,对部分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实施攻坚提升,通过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一揽子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设备设施老化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更加有利于供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县域统一运营管护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惠东县分区域管理模式,最终实现县域统管。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高水质检测覆盖面,对水质抽检不合格的供水工程要采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农村供水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水压、水量、水质等指标在线监测等,保障供水安全。围绕水源保护与用水安全主题,开展常态化宣传,促进农村供水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农村供水可持续发展。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郭敏 通讯员杨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