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欧阳絮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民生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共投资等方面开展审计,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保障民生福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全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中心工作落实见效。持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政策和资金落实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全面加强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把审计监督拓展到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部门和单位,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持续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落实党中央重大经济决策部署不到位、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切实运用好审计监督结果,坚持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全面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找准漏洞短板、完善制度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较多、较大的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审计,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并注重源头治理和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巡察监督、财政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相向而行、同向发力。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按照《监督法》规定,将本次会议的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在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25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