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亚湾澳头街道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将东升岛和三门岛上的村民安全转移。惠州日报记者曾静妍 摄
惠州日报讯 (记者欧阳成 特约通讯员李佳晓)9月22日20时,“桦加沙”(超强台风级,17级)位于我市东南方约684公里的洋面上。气象部门预测,“桦加沙”进入南海后,可能于24日以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在我省中西部沿海地区登陆,并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
市三防指挥部于22日14时将全市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23日可能提升为防风Ⅱ级和防风Ⅰ级应急响应。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经综合会商研判,根据《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市三防指挥部22日14时许发布“五停”预通知,可能于23日18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指令,建议23日中午起停工做好家庭防御。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储备“五停”期间必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具体重点事项预告如下:
1.除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全部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2.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等停课(具体停课时间以教育部门发布通知为准)。
3.海上渔船、渔排人员、水上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户外作业;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4.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面停止生产。
5.所有道路车辆(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停止行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路交通全部停运。
6.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等全面停止营业。
“‘桦加沙’强度极强、风圈范围大,具有极端性,可能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市三防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经相关专家研判,需实行“五停”措施抗击台风、暴雨或洪水时,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短信、电话等途径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发布“五停”预通知,提醒行业主管部门和公众提早做好“五停”相关准备工作,宣传部门协助做好“五停”预通知的发布工作。行业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和涉及民生企业(如轨道交通、公交、客运等)也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告知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