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欧阳成)国庆、中秋节假日来到,气象部门预计,未来几天,我市多云间晴天,局部有雷阵雨,假期大部分时段适宜户外活动,但气温较高,需做好防暑防晒工作并注意森林防火。10月1日上午,全市7个县(区)相继发布了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
“假期进入林区观光、旅游、休闲等人员增多,野外人员活动频繁,森林防火难度加大。”市森防办提醒,中秋、重阳节期间,部分地方有上山扫墓祭祀的习俗,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上坟烧纸钱、香烛等民俗用火也将增多,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记者从市森防办了解到,10月1日起,我市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时间持续至明年4月30日。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023年10月1日发布实施的《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明确,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使用火把照明;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区内实施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市森防办强调,各县(区)要开展“空中无人机、林火视频监控和地面护林员”立体化巡山护林,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人员认真执勤,对进山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把火源拦在山下、堵在林外。要持续推进我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成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或119报警,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切勿盲目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