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病媒生物防控决定,以法治护航公共卫生安全

“四级联户群”织密基层防线 “四方责任”凝聚共治合力

2025年10月20日惠州日报要闻
字号:T|T

10月17日,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聚焦病媒生物科学防控,通过明确权责、细化举措,为守护市民生命健康、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应时之举:以制度破解防控难题

蚊、鼠、蝇、蟑螂等病媒生物,不仅干扰日常生活,更是传播基孔肯雅热等传染病的关键载体。《决定》的出台,成为惠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关键举措。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基孔肯雅热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将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将防控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与紧迫需求制度化、法治化,为政府防控措施提供支持。

病媒生物防控涉及社会各角落,从公共区域到家庭单元,从行业管理到个人行为。《决定》共11条,其核心价值在于以法治思维清晰界定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将过去依赖行政动员的“软要求”,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遵循,推动全社会摒弃侥幸心理,形成科学防控、有序参与的共识。

同时,《决定》明确反对“一刀切”。要求各部门依法精准施策,坚决防止防控措施简单化,尽可能减少对社会运行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既体现法治严谨性,也蕴含人文关怀,确保防控工作可持续推进。

惠州特色:“四级联户群”激活基层效能

《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为依据,并非简单照搬现有法律法规,而是紧密结合惠州实际,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防控体系,尤其注重激活基层治理“毛细血管”。

在防控网络建设上,《决定》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构建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防控网络,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同时重点强化基层末梢力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需依托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四级联户群”机制,将防控工作延伸至每一户家庭。

具体实践中,村(居)委会将合理配置熟悉本地情况的网格员,开展上门入户排查、人员信息登记、政策宣传、信息报告、病媒生物预防和应急处置;督促物业服务人员做好地下车库、楼顶天台、景观水体等易孳生病媒区域的清洁消杀;动员居民参与每月一次的环境卫生大扫除,从源头消除积水、垃圾等孳生条件,引导群众从“被动配合”转为“主动参与”,在城乡社区织密防控网。

针对惠州部分区域存在的集体闲置土地、建筑工地等易被忽视的区域,《决定》也明确乡镇(街道)需加强巡查,督促责任方定期开展卫生清洁,破解此类区域因长期缺乏监管导致的病媒孳生隐患,填补基层防控漏洞。

代表共识:凝聚合力确保《决定》落地见效

审议过程中,市人大代表们对《决定》给予高度认可,同时就落实细节提出建议,形成“攥指成拳”的共治共识。

市人大代表吴俊河表示,《决定》将病媒防控从常规卫生工作提升至城市公共安全与治理层面,体现了“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的理念。他建议,要清晰界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与协作机制,避免职责交叉,确保规划、投入、监督到位。同时,明确各类场所管理单位和业主的主体责任,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与监督机制,形成防控合力。

“当前多种因素交织叠加,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市人大代表方快发指出,病媒防控关乎市民健康、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投入小、收益大”的健康投资,需通过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知晓责任与义务,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决定》的出台,将防控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迫切需求制度化、法治化,为政府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供了依据。”市人大代表张琰认为,《决定》的关键在于落实“四方责任”,只有充分调动政府统筹、部门履职、单位尽责、个人参与的积极性,才能增强防控的及时性与有效性,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市人大常委会明确,将依法对《决定》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将成为惠州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陈瑞凤 张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