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公告

惠阳自然(公告)〔2025〕165号

2025年10月21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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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1992年4月13日分别核发了位于惠阳区淡水石灰厂第二规划区6号、7号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红线图,其中6号地块用地单位为杨碧茹,用地面积80平方米;7号地块用地单位为伍义福,用地面积80平方米。经查,该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分别转移登记到叶裕扬(6号地块)、林素芳(7号地块)名下,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分别为:6号地块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27484号、7号地块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274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上述杨碧茹、伍义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红线图。

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录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uiyang.gov.cn/hzhyzrzyj/gkmlpt/index#8551)查询,也可到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管理股查询。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