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6年04月21日惠州日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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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秀米,拟主张申办稔山镇新城市场片区西37号及39号地块2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惠东国用(2000)字第1323140329号及惠东国用(2000)字第1323140330号)行政许可及不动产登记事宜,如对申办行为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见报后45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惠东县稔山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电话:0752-830112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公告人:陈秀米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