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惠湾法民清(算)字第2-19号
本院于2011年1月21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大亚湾滇海实业发展总公司与被申请人惠州大亚湾燃气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对该企业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本院依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25年12月29日裁定终结惠州大亚湾燃气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