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凯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杨洞坑YDK-01、02地块住宅楼(第34-37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6〕26号
2026年04月30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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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凯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杨洞坑YDK-01、02地块住宅楼(第34-37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第34-37栋)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1、调整住宅楼第34-37栋住宅平面阳台布局,缩短住宅楼34-37栋北侧03、04型阳台开间,缩短部分调整为空调板,增加住宅楼34-37栋南侧01、02型阳台进深;2、相应调整住宅楼34-37栋立面图;3、原建设方案配建总人防面积为18386.38平方米,其中A区人防面积12500平方米,D区人防面积5886.38平方米,调整为A区人防面积11500平方米,D1人防面积1700平方米,D2区人防面积5186.38平方米。
调整后符合国土出让合同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尖峰山地区JFS-10-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尖峰山地区JFS-10-01-01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分期建设。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孙女士、尹先生
联系电话:2116620、2117223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