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游璇钰)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关于做好惠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近日正式印发。全市将评选表彰劳动模范60名、先进集体30个,重点面向2020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一线劳动者和集体。
据悉,我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旨在树立标杆、凝聚力量,为推动惠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本次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鲜明导向。在名额分配上,严格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企业职工及其他劳动者、农民(含农民工)的推荐比例,重点向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并注重涵盖不同行业、领域及群体代表,确保评选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评选条件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中心工作,设置七项突出贡献标准,涵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与文旅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夯实党建根基等重点领域,契合新时代使命要求与惠州干事创业实践。评选推荐人必须是政治立场坚定、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口碑公认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本次评选由市总工会负责承担推荐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评选严格执行“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原则,全面落实“两审三公示”程序(初审、复审及所在单位、县级、市级三级公示)。推荐过程须经民主酝酿、党组织批准、单位公示,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推荐单位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守纪律规矩,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评选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将对获评个人和集体分别授予“惠州市劳动模范”“惠州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先进个人颁发奖章、证书及一次性奖金,向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通过评选表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厚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风尚,引导全市上下以先进为榜样,实干担当、聚力创新,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惠州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