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

2026年05月12日惠州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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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村水尾小组地段,可见墙上喷着编号为7-121的建筑物(详见附件),涉嫌未经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因该涉案建筑物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建设人,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请上述涉案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建设人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逾期不依法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物,并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局执法大队):0752-6733138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更古前33号(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特此公告。

附件:1.现场照片

2.测绘报告坐标

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