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东晟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仲恺分公司严重违反与我司(广东新劲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惠州东江高新区新劲力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之约定,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我司已依法解除该合同并通过公证快递送达方式将《解除施工合同通知书》送呈广东晟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仲恺分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址。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