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车辆因涉及证件不全,已达到报废标准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暂扣,自公告之日起,请车主或驾驶人到暂扣车辆所在地的交警大队处理,公告期结束后仍未前来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处理。在本报公告外,还在惠州交警信息网公告,请到网址http://hzjj.hzga.gov.cn查询。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1月20日(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