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 将“程序正义”视为司法正义最重要部分

惠州日报2019年07月06日

作者:陈瑞华 版本:法律出版社·天下

在当今观念世界,极少有一个概念能像“司法正义”那样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目标。即便他们在意识形态或观念立场上大相径庭,甚至彼此冲突,一旦他们个人成为受害者,都会渴望司法正义的实现。当然,价值目标相同并非就意味着司法制度、司法观念也必然相同。而在那些不同之中,“程序”在审判中的地位如何是最大的不同。

法学家陈瑞华与他的诸多同仁一样,将“程序正义”视为司法正义最重要的部分,没有程序正义,正义就可能只是偶然或部分实现。如果追求结果,也不是说完全不能实现,而是难以保证持续实现。在《看得见的正义》一书中,他通过论述“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不能证明的事实就等于是不存在的”“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等司法警句和常识阐释“程序”的重要性。他简练通俗的文笔使该书与众不同。《看得见的正义》目前已经出版三版,此前分别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第一版、第二版。同以往一样,陈瑞华根据一段时间内的司法案件和司法讨论作了修订。(罗 东)

分享到